北京各相关企业:
在北京市商务委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下,北京老字号协会已经认定了两批共166家北京老字号企业。根据北京老字号协会章程,为了进一步弘扬、振兴老字号,促进传统文化及民族品牌的保护和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3月21日开展第三批“北京老字号”认定工作。现将认定条件、申报程序、申报要求、申报时间、联系方式通告如下:
一、认定“北京老字号”的七项条件:
1、 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2、 品牌创立于1956年(含)以前;
3 、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 、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5 、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北京地区传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6 、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7、 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申报程序:
请各符合申报“北京老字号”认定的企业或个人,按照上述七项条件整理好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老字号认定申请表,报送北京老字号协会认定工作办公室进行初审,经初审对企业或个人申报的材料提出修改意见,企业或个人则对认定材料进行再完善。北京老字号协会认定工作办公室将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北京老字号评审委员会,同时,企业或个人按规定交纳评审费用。凡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企业或个人。
三、申报要求:
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按照认定要求,材料内容齐全并按程序装订成册。
电子版材料发至北京老字号协会认定工作办公室邮箱:(lzh624@126.com)
四、申报时间:
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4月30 日。
五、北京老字号协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东来顺北门)
网址:www.batb.com.cn 邮编:100031
联系人: 朱英男 陈鹏 张青
电 话: 66020108 62370834
此通告发至北京老字号协会网站、北京老字号微信公众号。
附件:1、申报老字号认定申请表。
2、“北京老字号”组织评审、牌匾制作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北京老字号协会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6年3月 24 日 |